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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共同下发关于贯彻实施《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的通知。
通知指出,《无障碍通用规范》明确了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全过程中控制性底线要求,具有强制约束力。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残联要充分认识《无障碍通用规范》对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促进残疾人、老年人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残联要利用标准日、全国助残日、重阳节等关键时点,加大《无障碍通用规范》宣传力度。要面向有关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加强对无障碍促进组织和无障碍督导员培训,提升残疾人督导员参与、体验、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能力。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本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地方标准梳理工作,做好与《无障碍通用规范》条文的技术衔接,积极开展标准咨询解释和技术指导服务。各级残联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在制定修订时积极应用《无障碍通用规范》,指导推动承接残疾人服务的相关市场主体和机构提升《无障碍通用规范》执行能力,在全国残联系统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中严格落实《无障碍通用规范》。
通知强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施工图审查、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中加强对《无障碍通用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残联要积极推动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监督机制,指导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残疾人代表等以《无障碍通用规范》为依据,参与、体验、促进工程建设落实无障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