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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观看远程视频“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标准解读”专题讲座
4月13日下午,宝应县残疾人康复中心观看原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原院长、教授丁勇先生作题为《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标准解读》的专题讲座。康复中心部份教职员工20余人聆听了讲座。
丁勇作为全国特教行业的专家,组织牵头制定了国家《标准》,对《标准》研制的背景与意义、性质与范围、内容与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其中重点讲解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方面的要求。特别强调特殊教育教师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正确的残疾人观。要求教师从尊重生命差异、尊重生命权利的人道主义高度出发,尊重、关心和爱护每一个残疾学生;在专业理念上,则突出强调教师要形成正确的残疾人观,教师必须“理解残疾是人类多样性的一种表现”,把每一个残疾学生看作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尊重残疾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残疾学生。
讲座结束后,老师们纷纷表示更好地理解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更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2015年8月,教育部出台《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它是国家对合格特殊教育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特殊教育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丁勇作为全国特教行业的专家,组织牵头制定了国家《标准》,对《标准》研制的背景与意义、性质与范围、内容与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其中重点讲解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三个方面的要求。特别强调特殊教育教师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正确的残疾人观。要求教师从尊重生命差异、尊重生命权利的人道主义高度出发,尊重、关心和爱护每一个残疾学生;在专业理念上,则突出强调教师要形成正确的残疾人观,教师必须“理解残疾是人类多样性的一种表现”,把每一个残疾学生看作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尊重残疾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残疾学生。
讲座结束后,老师们纷纷表示更好地理解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更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
2015年8月,教育部出台《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它是国家对合格特殊教育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特殊教育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