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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办公室电话:0514-8826 6895
邮编:2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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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暂行办法》都有哪些变化?
01 补贴种类和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明确
办法明确了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资金使用范围包括购买补贴(用于补贴残疾人购买辅助器具产品的支出)、服务补贴(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筛查和评估,辅具租赁,个性化改造,维修调试安装等支出)和对必要的辅助器具展示和体验、创新研发等支出提供保障。
02 补贴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
购买补贴对象范围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残疾人(根据省政府文件确定)、就业年龄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和16周岁以上在校残疾学生共五类残疾人。服务补贴对象范围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对享受购买补贴的对象必须安排配置必需的服务事项。对不享受购买补贴的其他残疾人,可按《购买补贴产品目录》内的价格自行购买辅助器具。
03 补贴标准进一步调整完善
04 补贴审批及辅具服务流程时效性进一步明确
为保障残疾人得到高效便捷的辅具适配服务,办法对购买补贴审批服务流程的时间长度进行了限定(成品辅具21个工作日;定制类辅具81个工作日),并对有紧急辅助器具需要的残疾人,明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辅具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