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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推进残疾人集中、按比例、个体就业。
(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二、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类培训。
(二)全面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努力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
(三)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年审及残保金征收工作。
(四)积极发展残疾人扶贫、创业基地建设,安置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
第二部分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度决算表(见附件12张表格)
第三部分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968.2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52万元,减少了0.3%。
(一)收入总计968.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83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7万元,减少0.89%。
2.上级补助收入4.88万元,为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4.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市残联较上年度增加拨入残疾人就失业调查信息录入项目经费。
3.年初结转和结余180.33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资金。
(二)支出总计968.21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3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费开支以及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5.19万元,增长5.77%。
2.结余分配0.11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11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322.74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本年收入合计78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3万元,占99.38%;上级补助收入4.88万元,占0.6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本年支出合计64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2万元,占22.66%;项目支出499.14万元,占77.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783万元、支出总决算644.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万元,减少0.89%、支出增加34.97万元,增长5.7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644.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89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97万元,增长5.74%。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的扶持残疾人就业支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的扶持残疾人就业支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2.25万元。主要包括:奖金1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48万元、医疗费1.9万元、住房公积金4.2万元。
(二)公用经费6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7万元、印刷费2.2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8.02万元、物业管理费1.09万元、差旅费1.03万元、维修(护)费2.55万元、会议费1.85万元、培训费4.45万元、公务接待费4.85万元、专用材料费1.04万元、劳务费4.73万元、委托业务费2.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0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97万元,增长(减少)5.74%。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64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的扶持残疾人就业支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下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2.25万元。主要包括:奖金1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48万元、医疗费1.9万元、住房公积金4.2万元。
(二)公用经费6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7万元、印刷费2.2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8.02万元、物业管理费1.09万元、差旅费1.03万元、维修(护)费2.55万元、会议费1.85万元、培训费4.45万元、公务接待费4.85万元、专用材料费1.04万元、劳务费4.73万元、委托业务费2.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06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7.38 %,比上年增长104.7%,主要原因是当年度公车维修费、保险费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4.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2.62%,比上年下降1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3万元。其中: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6.53万元,完成预算的93.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租车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公车属残联资产,因残联无经费来源,费用在劳服所支出)。
3.公务接待费4.85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5万元,完成预算的60.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招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市上级部门来人、外省、外县市来人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00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上级部门来人、外省、外县市来人等。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 46.2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度会议费用控制了。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5个,参加会议13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县残疾人工作会议及省市各项残疾人工作会议。
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0个,组织培训1200人次。主要为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以及单位职工外出培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59.04万元,比2014年增加13.76万元,增长30.39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维修费、劳务费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78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78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2016年车改后,本部门保留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本单位从县财政取得的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本单位从市残联取得的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按规定应缴回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
表格见附件: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