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办公室电话:0514-8826 6895
邮编:225800
广大残疾人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为十年。我县2013年开始办理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已陆续到期,现将残疾人证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
宝应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签发日期十年期满的残疾人。
二、换证所需材料
(一)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二)残疾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残疾人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四)未成年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换证流程
(一)材料申报。证件到期的残疾人(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按要求填报相关申办表。
(二)现场审验。残疾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审验核查,具体时间参照下方“2023年宝应县10年有效期满残疾人证换发审验核查工作时间安排表”执行。对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和70周岁残疾人,可由其联系人持村(社区)出具的证明,或能有效显示近期时间的生活照片和视频资料代为办理。
(三)残疾人证的制作与发放。经审验核查符合换证条件的,县残联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刻制证。残疾人证出证后,由各镇(区)残联统一领取后发放。
四、旧证处理
换领新证时旧证统一收回销毁,逾期未换证且多次通知拒不换发的,自原残疾人证到期之日起一年后予以强制注销,注销后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
咨询电话:0514-8057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