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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激情荷乡·飞越梦想”宝应县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四届残运会摄影大赛的通知
2016-08-19 点击数:1816 字体: 打印

关于举办“激情荷乡·飞越梦想”

宝应县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四届残运会

摄影大赛的通知


为配合宣传县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四届残运会的隆重召开,充分展现运动会和参赛人员的风采,弘扬健康向上、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营造浓厚的比赛氛围,推动文化宝应建设,县文广体新局特举办“激情荷乡·飞越梦想”宝应县第十三届运动会暨第四届残运会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活动办法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及具体要求

比赛分线上组和线下组两个组别,分别评奖。参赛人员不限,和本届运动会相关的照片均可参赛,黑白彩色均可。

(一)线上组

1、关注微信公众号“宝应文化”、“宝应天迈论坛”,在摄影大赛专项页面上传照片即可(需填报作品名称、联系方式等,方便获奖以后联系);上传作品时间:从现在起到比赛结束。

2、网络摄影比赛分海选投票和决赛投票两个阶段,每月一次海选投票,得票数前20名作品晋级;决赛投票评选出获奖作品。海选投票时间为每月24—30日(七、八、九月),十月份投票为运动会结束一周内,随后进行决赛投票。每阶段投票中,分别设置100名幸运投票网友,奖3—20元不等的现金红包。

3、每件作品上传成功后将自动生成一个编号,经审核后进入公众号,参与投票。关注“宝应文化”、“宝应天迈论坛”微信公众号后点击菜单“微信投票”为您喜欢的作品投票,成功投票后即可参加“幸运投票网友大抽奖”活动完成。每个微信号在“宝应文化”、“宝应天迈论坛”两个公众号里只能各投一票,共计2票。

4、参赛者需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版权,抄袭和盗用他人照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因版权而产生的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5、投票禁止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刷票,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

6、参赛照片内容要真实、健康、积极向上。主办方有权在县运会及其相关的公益宣传活动中使用参赛作品。

(二)线下组

1、参赛作品一律使用电子文档发送至大赛专用邮箱(3361583553@qq.com)即可,发送作品时必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和手机号码。

2、作品必须用数码相机拍摄,不小于5MB,JPG格式,可适当进行后期处理,但不得改变作品原始数据,不得进行电脑合成(请保留作品原片备用)。

3、截稿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6年9月20日前,主办方将调选部分优秀作品制作开幕式入场两边道路宣传画廊;第二阶段为运动会结束后,邀请专家对本组别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并举办本次比赛优秀摄影作品展。

4、参赛者需拥有对参赛作品的版权,抄袭和盗用他人照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因版权而产生的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5、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版权属于作者,主办方有权将作品使用于公益性的宣传、展览、出版物等,不再另付稿酬。

二、评奖办法和奖项设置

1、线上组决赛根据最终得票多少评出奖次,给予现金红包奖励。一等奖为第1名,奖800元;二等奖为2—4名,分别奖500元;三等奖为5—10名,分别奖300元;四等奖为11—20名,分别奖100元;参与奖为21—80名,分别奖50元。

2、 线下组邀请专家和相关文化学者组成评委会,共评出一等奖2名 ,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分别发给奖金和证书。评委会组成人员和本次比赛的工作人员的作品不参加评奖。

本次活动由县文化馆、县摄影家协会和宝应天迈传媒承办。联系人:线上组冯银宏,电话18001440114;线下组薛水利,电话13705255005。

宝应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