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办公室电话:0514-8826 6895
邮编:225800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诉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参与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8、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县残联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康复部、教就部、财务部、维权文体部。
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宝应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宝应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宝应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
(三)部门编制现状
县残联2016年度部门预算含机关及所属4个事业单位。县残联实有机关行政编制5人、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人(部门预算在残联编制)、退休人员3人。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人具体为:宝应县残疾人康复中心2人、宝应县残疾人托养中心1人、宝应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1人、宝应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1人。
(四)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落实助残政策,加强残疾人托养保障。
2、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促进残疾人增收。
3、强化镇(区)及重点社区残疾人康复室建设。
4、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
5、普及残疾人托养服务。
6、扎实开展扶残助残服务,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
7、组织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着力培养残疾人文化体育人才。
8、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努力减少残疾的发生与发展。
9、举办全县第四届残疾人体育运动会。
(五)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6年,县残联根据《2016年宝应县县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宝应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县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宝财预〔2016〕1号)的要求,按照“全面统筹、保障重点、改革创新、探索突破、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一是基本支出预算,全面、完整反映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信息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人人员经费在残联编制预算)、开支情况、部门政府采购情况等,做到不重不漏,在编人员严格按照编制数核定;退休人员按照实际人数核定;财政未安排公用经费预算。二是专项支出预算,严格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编制。
二、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当年收入预算80.91万元,具体为:财政拨款80.91万元。
(二)支出预算
当年安排支出预算80.91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0.91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80.9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59.13万元,退休金及公积金支出21.7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80.91万元,其中:工资支出59.13万元,退休金及公积金支出21.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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