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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支持起诉
2024-08-08 点击数:351 字体: 打印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活动。

一、可以申请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的情形

1.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

2.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

3.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4.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5.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支持起诉需要提交的材料

1.监督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3.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页数等内容)。

三、支持起诉方式

1.提供法律咨询;

2.引导或协助收集证据;

3.提出支持起诉意见;

4.其他方式。

 

咨询电话:12306

咨询地址: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